鲁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专题部署会
来源:鲁山县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 浏览

   

 2021年3月9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丽莉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鲁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副组长杨丙申,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副组长曹大伟,县人行行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副组长冯仲坡出席会议,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谋划,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迈入“十四五”新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从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信用承诺制度、信用信息与产品应用、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勾勒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蓝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加快推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已迫在眉睫。

     会上发改委曹主任通报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并就目前信用体系建设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详细的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丙申就信用体系建设的形式及必要性做了详细说明,并对各单位的信用数据归集,信用制度建设,联合奖惩报送,信用宣传活动开展做了明确工作要求。

     会议决定:

     一、出台印发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层层压实。

     二、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出台2021年本单位、本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三、扩展信用信息归集维度。加快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系统信用信息基础库合作开放,与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用水、用电、用气、纳税、仓储物流、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等信用基础库等重点领域信用数据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

     会议要求:全县各单位上下要集中精力,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着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类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制定详实的年度计划,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争创全省“信用示范县”,为鲁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与会人员;

县政府      李丽莉 

县政府办    杨丙申

县发改委    曹大伟

县人行      冯仲坡

以及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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