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 强化失信行为监管
来源:鲁山县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 浏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巩固去产能成果,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强化失信行为监管。

  《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僵尸企业”处置、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总量性去产能任务全面完成,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初显成效。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得到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安全环保形势持续好转,市场竞争秩序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部门准确把握2020年去产能总体要求,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持续推动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不断提升职工安置和资产债务处置质量,全面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在加强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监管方面,《通知》强调,对项目建设、产能置换、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价格监管等各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地方自查、媒体暗访、部门执法、联合督导、社会举报等多渠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失信行为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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