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发改〔2023〕103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3-0000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次数:
提案号
第119号提案
提案者
孙明睿,贾国安
标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提案内容

   由: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运行提供能源补给,是发展电动汽车所必须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也在不断增多新能源二轮、四轮电动车逐步成为我县广大居民的生活代步工具,然而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买的新能源车找不到充电的地方,这对已购电动汽车市民来说,非常不便。为了充电方便,有的居民在自家车库安装充电桩,有的居民在小区公共道路边上安装充电桩,更有甚者将电线从自家楼上引出,跨越几层楼的高度,拉到地面给车子充电。上述种种充电方式,存在漏电、短路、火灾等安全隐患同时也严重影响小区道路安全及建筑外立面形象。为方便居民给电动汽车充电,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解决我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事宜。

   法:

一、由县政府牵头,制定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施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群众反映关注的问题,不断推动工作开展。

二、在现有的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领域增设充电桩,建议酒店、宾馆、商场、小区等安装汽车充电设施,提升城市服务质量。

三、对在建项目、小区、公共地段合理规划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可以参照路边划线停车收费的做法对使用充电桩的市民收取相关费用。

四、构建我电动汽车智能服务平台,让车主可通过网络、微信、手机app客户端,查询充电桩分布的具体位置、数量充电口闲置与充电信息等情况,查找最近的充电点进行出行补电,缓解电动汽车的“里程焦虑”。


承办单位
鲁山县发改委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孙明睿委员,贾国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增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布局,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对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的引领支撑作用”写入规划。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投运公用充电站10座(不包括高速服务区),共计56个充电桩,现全部正常运行中。我县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共计10个,其中:平顶山南服务区(南、北区)各建设充电桩9台;尧山服务区(南、北区)各建设充电桩1台;尧山东服务区东区建设充电桩4台,西区建设充电桩5台;屋瓦服务区(东、西区)各建设充电桩4台;四棵树服务区(东、西区)各建设充电桩4台,已实现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全覆盖。

2023年,我委指导城投恒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谋划鲁山县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计划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我县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停车场及县城内11条主干道道路两侧布局建设充电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320个(120KW双枪)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并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基本齐全,正在进行实地勘测。

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817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鲁山县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进行申报鲁山县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目前,县发改委参照《河南省县(市)示范类集中式充电站建设方案》指导鲁山县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编制了鲁山县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方案,正在落实建设场址等前期工作。

缓解电动汽车的“里程焦虑”,省发改委联合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创建了“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开发了“中原智充”APP客户端,集成河南省所有充电设施数据信息,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充电站(桩)查询、导航、充电、支付、评价、收藏于一体的充电智能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动制定我县公用充电站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广县域内公共区域合理布局充电设施,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县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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