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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第五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琴台第五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是: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会议通报、上墙公布和校园网发布。

琴台第五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管、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我镇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根据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进一步加强学校票据管理。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繁昌区政府的有关票据管理规定,使用财政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同时,票据实行专人管理。

2.学校收取的经费及其他收入应按规定全额上交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专户,不准擅立账户,否则追究账号人责任。

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学校除按规定统一收取学生的费用外,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擅自收取,按私设“小金库”从严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学校收取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正规票据,学校有违规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支出管理

1.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各项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等二人以上签字证明支出事项,校长才能签字报销。

2.水电气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各校应加强水电气的管理。

3.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支出。各学校基建及修缮工程由后勤部门提出计划,报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4.设备、物品采购支出。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各项办公、教学设备等购置、维修、等各项支出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专项支出。各项专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着他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登记造册

1.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按需配备,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登记造册,落实到人,确保资产不流失。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账卡制度,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总账、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或台账;学校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使用等制度,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3.其他物品的管理。一般用品可采用“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消耗性物品应按定额进行管理,报损的物品及时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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