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101/2023-0000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实验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我校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陈海英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贾雪副校长、曹秋惠副校长、李秀丽园长、后勤处王跃鹏经理,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学校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严格对水源的防护和水质的消毒,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1、传染病

⑴、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⑵、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⑶、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定期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将做好下列工作:

⑴、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⑵、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⑷、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⑸、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⑴、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⑵、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⑶、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⑷、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打印】 【关闭】
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