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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量化考评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保教工作的积极性,幼儿园制定多元化评价机制,为教师绩效合理发放和竞争上岗提供科学依据,把幼儿园引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价范围:本园全体教师

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三、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师德修养(10分)

1.仪表端庄自然,符合职业要求。上班不穿高跟鞋、拖鞋以及低胸低腰、露背透明、短裤、超短裙等服饰,不佩戴长耳环,不留长指甲,开饭期间长发扎起。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言行规范,进园必须说普通话。不说普通话,第一次友情提示,第二次扣1分。

3.严格履行教师职责,特殊时间段(上课、区域活动时)不接打电话,不做私事,不随意串班、聊天、睡觉、吃零食,不使用幼儿物品、不吃孩子食物,不带孩子上班和开会,上班时间不随意探望自己或亲属子女,不玩手机。违者扣2分。

4.遵守园纪,团结同事,不拨弄是非、说三道四,如违反视情节扣5——10分;

5.不体谅园里实际情况,不服从园里工作安排,与领导、同事吵闹,每次扣5分。

6.廉洁奉公,不吃请,不收礼,不请家长办私事。严禁向幼儿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物品,违者视情节扣5——10分。

7.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5分,有家长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师德分为0,取消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8.工作中无论任何情况下不要与家长发生正面冲突,如有情况向当班领导反映,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每次酌情扣3——5分。

9.有家长到园或打电话投诉的,经调查确属老师责任,一次酌情扣2——5分。

10.期底调查问卷中有指名道姓反映老师问题的,经调查属实,每人次扣 3分。

11.因老师问题(由家长反映经核实),造成幼儿恐园而中途流失,一个幼儿扣该老师2分。

12.按照国家《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教师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一经发现,扣责任教师5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退回违纪所得。

 13.其他前项未规定的不良行为,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二)考勤(20分)

1.教职工凡是需请假者,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3天内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需持医院诊断证明,因病需住院治疗,出院后应及时将住院证、出院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院检查诊断资料、住院的每日消费清单、结账单等原件带到幼儿园进行认定,否则视为事假或病假。(头疼脑热不住院出示处方)

3.迟到一次扣0.5分,超过半个小时按旷工,早退、脱岗一次扣0.5分。

4.计划外引、流产按请病假,计划内和有上环证明的引、流产假为14天。流产、引产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按照鲁教人[2004]1号文精神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请假不扣分。

5.教职工请婚假(一周5个工作日)、产假(3个月)、丧假(5个工作日)按国家规定给出相应假期。在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内不扣分。

6.有不满一周岁孩子的女职工给每天两次的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时间。

7.旷工一天扣5分。

8.会议迟到、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9.园里安排的外出参观、学习或园内听课活动等,原则上必须参加,有事(病)需请假按请假制度处理,学习当天请假,不重复扣分。(无故不参加园里安排的各项活动视情节一次扣5——10分)

10.因病不能坚持上班,经组织批准病假休半年以内者,按正常工作人员参加考核,(鲁教人[2004]1号文件精神)超过半年者不予考核。

11.教师、保育员临时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打招呼,经允许后方可离园,返回时要向值班领导说明情况,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不记入考勤。超过两次,每次按请事假半天计算。

(三)教育教学管理(各70分)

1.各类资料(5分)

能圆满按时完成幼儿园及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如教育教学计划、总结、教案(月底交)、教育笔记(一月一篇)、课程表、交接班记录等资料,内容充实、书写认真得满分5分,不按时上交或内容雷同,一次每人扣0.5分,不交每次扣1分。

2.教研(20分)

1)园里统一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要积极参与,出谋划策,并有一定的见解(如研究教材、制定教法、制作教具、准备影像资料等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教研时间为上午9:00——11:00,空班老师应按时参加,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请假当天有教研要重复扣分)

3)教研期间不得谈论私人话题、玩弄手机,教研讨论结束后方可写教案,违者一次扣0.5分。

4)卫生一次不打扫扣责任人0.5分。

5)承担组内观摩课的老师每次加0.5分,承担园级观摩课的加1分。

3.备课:(10分)

教师要根据大纲要求,教研组长分配,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不能照抄教参,按时交教案、制作教具、备课稿书写认真,考核以保教处统一检查和不定时抽查为准,期末优10分、中8分、差6分。

4.上课:(30分)

1)按一日活动流程按时组织教学活动,不随意调课,违者每次扣0.5分。

2)准备不充分,无教具上课,幼儿习惯不好,每次扣1分。

3)规范填写周计划安排(周五下午放学交保教处),于下周一上午8:00前出示在家园联系栏里,不按时出示(交)每次扣当班老师0.5分。

5.听评课:(5分)

园里组织的听课活动必须有听课记录和评价,记录详细、评价具体,有独到见解。少一次每次扣0.5分。

(四)各项奖励:

1.考勤奖励:

一学期没有一次迟到、请假、旷工现象的,视为绝对全勤,期底另奖励3分。

2.教研组奖励

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奖励2分,组员每人奖励1分。

3.安全示范班:

依据《安全示范班评选方案》,获安全示范班的班级,三位老师均奖励5分。

4.优秀班集体奖励:

依据《优秀班集体》评价方案,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班级,班主任奖励5分,其他两位老师各奖励3分。

5.区域活动奖励:

依据《区域活动评价方案》,期底评出优秀组织班级。分别奖励班级教师每人5分。

6.其他奖励:

1)优质课获园级一等奖,奖励2分;园级二等奖,奖励1分;获县、市、省、国家级奖,一等奖分别奖励3分、6分、8分、10分;二等奖以下(含二等奖)分别奖励1.5分、3分、4分、5分;

2)送课下乡每次奖励2分。

3)承担对全县幼儿教师的示范课,每次奖励3分。

4)论文、教育随笔、教案在本园网站上发表奖励1分,市、省、国家级获奖或发表分别奖励3分、5分、8分。主持的课题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3分。获省级奖奖励5分。

5)辅导幼儿绘画获县、市、省、国家级奖励分别奖1分、2分、3分、5分;指导幼儿参加县、市、省、国家级文艺节目获奖,分别奖励2分、3分、5分、8分。

6)个人参加县、市、省、国家级大型活动获奖,分别奖励2分、3分、5分、8分。

7)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园、县、市、省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1分、2分、4分、6分。

8)获县、市、省级文明教师或文明班集体称号,分别奖励2、3、5分。

9)参与自制玩教具、课件评比获市、省、国家级奖励分别奖2、4、6分。

10)同一类型荣誉层层受奖,按最高一次记分,记分时间以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本学期内)。

11)日常工作表现出色,受到家长口头或书面表扬的,情况属实,奖励2分。

12)在评优晋级时,在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

13)额外工作量奖励:除完成自己工作量外,能积极参与园里的各项活动(如课改、园环境创设、整理资料等),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强度适当奖励1——5分;

14)能对园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奖励1——2分。

15)学历加分:中专1分,大专2分,本科3分,研究生5分。

四、鲁山县第二幼儿园量化考评小组

 长:李树欣

副组长:王录沛  王红霞  姚晓 孙丽红   韩延萍  

 员:张    杨信信  李晓凤      杨全超

本量化考评方案经园委会、职代会讨论审议后,召开全体教师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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