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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评优评先方案 (试行稿)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我校全体教职工一年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教职工尽职尽责、不断进取,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各项工作。

2.规范操作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考核对象与组织领导

1.评优评先对象是我校全体教职工。

2.成立汇源中学教职工评优评先考核领导小组(有教师代表3三个年级各选一人)

三、评选办法

评优评先实行量化积分办法。总分100分。

1. 以本年度上、下两学期汇总的《汇源中学教师量化积分方案》中两次积分之和占80分。

2.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占20分。

3.根据教体局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师德师风有重大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严重违反教育系统《十条禁令》;

3.出现严重教学事故;

4.本年度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法定假期除外)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同时将考核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七、本方案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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