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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河滨小学招生方案 (2022年)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根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小学招生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本方案。

1、招生范围

1、南环路以南、沙河以北、向阳路以西、西穆路以东。

2、主城区大班额分流过来的学生。

2、招生规模

一年级6个班,每班55人以下;二年级6个班,每班55人以下;三年级5个班,每班55人以下、四年级4个班,每班55以下人、五年级3个班,每班55以下人,六年级2个班每班55以下人。

3、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20日

4、招生规定

⑴、河滨小学招收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一年级限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鲁山县户籍),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薄、父母身份证等证件,由学校负责审验,经审验学生属城区户籍且在本校招生片区的,由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鲁山县户籍),需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应持以下有效证件到县教体局申请入学:①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随父母在城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③父母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劳动部门加盖公章的用工合同;④与居住证住址一致的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规范租房合同;⑤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经学校审核认定后,到学校就读。

⑵、按照上述规定招生,班额招满,停止招生。若班额不足,由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补充班额,招满为止。

一是非城区户籍(鲁山县户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者子女。须向学校交验以下有效证件:①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条;③近半年(2022年3—7月份)的水、电费缴费条;④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由学校审验合格后,到校入学。

二是非城区户籍(鲁山县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者子女。须向学校交验以下有效证件:①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在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的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劳动部门加盖公章的用工合同;③房管部门出具的规范租房合同;④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由学校审验合格后,到校入学。

⑶、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中,学校需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居住证”、“房产证”、“营业许可证”、“用工合同”等证件,法定持证人须是父母,且学生和父母户口需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以上证件不能证明隶属关系的,可提供其他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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