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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

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分配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发放教职工工作津贴,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上级部门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供我校教职工工作补贴发放时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工作津贴分配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工作津贴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依据。除 有关政策规定以外,凡没有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工作津贴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津贴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服从安排,尊重事实”的原则。教师编制担任职员的就参与职员系列的考核分配,职员 编制担任教学工作的则参与教师系列的考核分配。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工作津贴分配   

根据我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和市教育局划拨给我校的年度工作津贴总额,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涉及面比较广,工作量大,影响考核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多。因此,本着宜粗不宜细,便于操作的思路,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教师和职员两个系列进行:

①教师绩效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30)、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工作考核奖(40)。同时,设立奖励分,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班主任。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20元发放工作津贴。

②职员绩效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50)、工作考核奖 (50)。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15元发放工作津贴。

教职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津贴。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一) 教师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教师考勤奖(30):   

(1) 考勤合格的条件及得分: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认真批改作业、练习和试卷,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辅导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30分。   

(2) 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3 ;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6;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6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依照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 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教研组会议、备课组会议缺勤1次扣0.5;监考缺勤1次扣1;缺课1节 扣1分,经常缺课,情节严重者,依据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2、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   

(1) 课时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A;教师每周课时数为B(班会及代课不计算在内);每 课时得分(0.1)C。则:X=A×B × C   

(2) 教案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A;教师每周教案数为B(以美、音、信、听力等每周 1个教案为基准数,超过1个教案的设为奖励分);每个教案得分(0.1)C。则:X=A×B×C   

(3) 教案奖励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案奖励分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A;每周教案数为B;每个教案得分(0.1)C。则: X=A×(B-1) × C   

(4) 说明:①学校行政人员的课时数以及请假教师的课时数计算办法按《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②教师在期末应把自己撰写的教案缴交到教务处检查,评定为合格者方可得分。   3、教师工作考核奖(含班主任工作考核和教学成绩评价)(40):   

(1) 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文明班级”评比考核办法及实施量化细则》,文明班级评比一等奖,该班班主任考核为优秀,得15,并奖励10;考核优秀的比例为每个年段班级数的20%,其余 80%班主任考核合格者,得15;学校行政人员(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兼任班主任不再重复计分),考核合格以上者,得15;生管组长、保卫组长、心理咨询室负责人视同班主任,奖励15分。   

(2) 教学成绩评价:依据《教学成绩评价方法》,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的,考核定为优秀,得25分,并奖励15;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以下者,考核定为合格,得25;未参加教学评价的 体、音、美等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成绩评价等级,按30%优秀的比例,由科任教师述职,然后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参加述职的教师投票确定等级。   

(二) 职员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职员考勤奖(50):   

(1) 考勤合格条件: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按时到校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必要时加班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50分。   

(2) 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5;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10;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10分直至5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 产假、丧假按《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 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缺勤1次扣0.5;缺勤半天扣1分,经常缺勤,情节严重者,依据《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4) 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金额约为x元,全年发放金额约为x元。   

2、职员工作考核奖(50):   

等级和分值:职员考核奖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为25%,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员投票确定等级。评为优秀者,得50;合格者得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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