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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关于印发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

近日,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有关任务要求,根据河南省深改委《关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豫改发〔20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2.《关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3.《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预制卡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制发过程

2023年7月,鲁山县人社局就一卡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与相关领导作了汇报,经县常务会同意,并请示平顶山人社局关于申请社会保障卡预制卡管理权限的请示,出台正式文件并贯彻落实。有效发挥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方面的指导作用。

2023年8月11日以鲁政办〔2023〕26号文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以第三代社保卡为依托,结合本县实际应用场景,积极稳妥推进,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加快推行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建设,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紧密配合等手段,促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共分三部分:

(一)是以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为载体,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及应用场景,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全县各领域的一卡通用、一码通城。

(二)是以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县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入围社保卡合作银行,和“居民服务一卡通”技术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完成“居民服务一卡通”综合应用平台基础建设。

第二阶段:2024年底前。在全县推进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文旅消费、智慧校园、金融服务、综合缴费等领域“居民一卡通”应用。

第三阶段:2025年及以后。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实现便民、兴业、优政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服务平台。

(三)是明确以下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强化协作。明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为统筹协调部门,县卫健、医保、交通、文旅、民政、公安、城管、财政、教体、金融、税务、工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组织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套制定详细完整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通报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召集本级“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

——加强管理,有序过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各部门已发放的各类卡片之间的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使用社保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实施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六、关键词诠释

“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包括居民服务一卡通基础平台及应用场景。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出行、文旅消费、智慧医疗、政务办理、智慧教育、便民服务、公共管理、机关管理、金融消费。

七、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1、解读机关:鲁山县人社局

2、政策咨询电话:0375-7233077

 

 原文阅读丨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居民服务一卡通智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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