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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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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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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河南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内容为:推动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全省通办”。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河南且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材料齐全的,其父、母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
办理条件:1.新生儿是婚内生育;2.且新生儿的父母户籍均在河南,且为同一民族;3.新生儿须在河南省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4.新生儿入户须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5.新生儿父、母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
办理程序:符合办理条件的,新生儿父母持新生儿入户手续,到受理地派出所申请,受理地派出所接到申请后,认为符合办理条件的,将电子文档上传户籍地派出所审核,户籍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办理地派出所为群众出具户口本。
该政策极大方便了在省内外出务工人员为子女异地办理出生登记,避免了群众为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而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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