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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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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政策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关于印发在石柱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的要求印发的文件。

主要内容一是双随机,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二是一公开。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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