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办〔2022〕37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2-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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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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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鲁山县季度地区生产总值 统一核算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鲁山县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5日
2022年鲁山县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精神,规范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增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提高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和可比性,制定本方案。
一、核算目的
按照科学统一的方法核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及时、真实、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基本核算方法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基本概念、口径范围上是一致的。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相比,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受基础资料的限制,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主要采用相关指标推算。
本方案中,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累计方式,即按照1季度、1-2季度、1-3季度、1-4季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指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核算,即增加值核算。季度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一)现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季度现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速度推算法和价格指数推算法。
1.速度推算法
速度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相关指标现价增长速度和统一的换算系数,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和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现价增加值再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
×(1+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相关指标现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统一换算系数由省局核算处依据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结合我省实际计算确定,并在当年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中使用。原则上,年内各季度换算系数保持不变。
2.价格指数推算法
价格指数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和价格指数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和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当期现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再计算现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现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现价增加值×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价格指数
当期价格指数由省局核算处收集反馈,各地统一使用全省数据。
(二)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季度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主要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物量指数推算法和速度推算法。
1.价格指数缩减法
价格指数缩减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相关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现价增加值再计算不变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当期价格指数
2.物量指数推算法
物量指数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和统一的换算系数,推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季度核算中先计算不变价增加值再计算现价增加值的行业,计算公式为: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相关物量指标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3.速度推算法
速度推算法的基本思路是,先利用当期相关指标不变价增长速度和统一的换算系数,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然后再利用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和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当期不变价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不变价增加值
×(1+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不变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当期相关指标不变价增长速度×统一换算系数
不变价核算中,统一换算系数的确定方法与现价核算中的统一换算系数确定方法相同。
(三)核算基期
不变价增加值核算的价格基年每五年调整一次。2021年不变价增加值核算以2020年为基期年份,即2020年不变价增加值等于现价增加值。
三、核算分类
(一)行业分类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行业分类如下: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行业分类表
分类名称 |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代码 |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A 05 |
工业 采矿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B 11 C 43 D
|
建筑业 | E |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零售业 | F 51 5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其他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 仓储业) 邮政业 | G 53 54 55 56 57 58、59
60 |
住宿和餐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 H 61 62 |
金融业 货币金融服务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 J 66 67 68 69 |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K门类) 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
K
|
其他服务业 营利性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非营利性服务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 |
I L、M、O、R
S N、P、Q |
(二)产业分类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确定,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产业分类表
分类名称 |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代码 |
第一产业 | A(不含05大类) |
第二产业 | B(不含11大类)、C(不含43大类)、D、E |
第三产业 | F~S,以及05、11、43大类 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
三次产业现价和不变价增加值在行业增加值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得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产业增加值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
第二产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加值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增加值
第三产业增加值
=按行业增加值汇总的地区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增加值-第二产业增加值
四、组织方式
依据《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办法》,每季度结束后,县统计局组织各乡镇共同核算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统一核算的各项制度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五、数据衔接
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要实现各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平顶山市统计局统一核算的全县生产总值数据衔接。因此,当初步核算的分行业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县数存在差距且超出合理区间时,将进行数据衔接处理。
(一)现价总量衔接。当某行业现价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县数存在差距时,利用各地区该行业现价增加值总量占地区汇总数的比重,分摊超出现价总量差距,实现该行业现价增加值地区汇总数与全县数的基本衔接。
(二)不变价增长速度衔接。当某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地区汇总增长速度与全县增长速度存在差距且时,利用各地区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总量占地区汇总数的比重,分摊增长速度差距对应的不变价总量,实现该行业不变价增加值地区汇总增长速度与全县增长速度的基本衔接。
六、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一)第一产业分乡镇增加值农业专业负责测算,增加值=总产值乘以增加值率(农业56.5%、林业68%、牧业45.5%、渔业60%、农林牧渔服务业49%);
(二)工业分乡镇增加值工业专业负责测算,规上工业依据进度数据、规下企业和个体户增加值用户均值测算;
(三)建筑业分乡镇增加值投资专业负责测算;
(四)批发零售业分乡镇增加值商贸业专业负责测算,限上部分限额企业(包括大个体)进度数据测算,限下企业和个体户增加值用户均值测算。
(五)住宿餐饮业分乡镇增加值商贸业专业负责测算,限上部分限额企业(包括大个体)进度数据测算,限下企业和个体户增加值用户均值测算。
(六)营利性服务业分乡镇增加值服务业专业测算,规上部分依据企业数据测算,规下部分推算。
(七)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其它非营利性服务业等行业分乡镇增加值基数按常住人口分摊到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