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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政办〔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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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8694/202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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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1月7日12时10分,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坍塌造成人员被困,事故起因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造成16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暴露出燃气使用领域尤其是餐饮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短板,风险隐患意识不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全面摸排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我们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为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制定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风险隐患反弹回潮,确保隐患彻查、彻改。

二、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在前期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摸清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领域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本领域燃气生产、运输、存储、经营、使用等总体情况,严厉打击违规流动销售、私设站点、使用违法燃气运输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继续强化重点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

临近春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继续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业用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商住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器具、连接软管、阀门、液化气钢瓶、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设备老旧等安全隐患。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明电〔2021〕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对未按要求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定期检查燃气设施设备、未及时消除用气安全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供气。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专家查隐患,部门督整改,企业抓落实”原则,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向结合,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及时开展跟踪督导、复查销号工作。对于存在重复性问题隐患及未按期完成整改等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要通过“严管重罚”,形成有力震慑,全力保障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强化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引导

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加快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燃气危险特性的认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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