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18-00069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1         浏览次数:

 

 

 

 

 

 

鲁政〔2018〕39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鲁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土门办事处:

现将《鲁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日

鲁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

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整督办〔2018〕6号)要求,确保我全面完成督察整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利长远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回头看”,是对我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面检阅,是对我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把脉问诊。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把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整改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见附件),逐项梳理,对号认领,研究举措,确保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问题

1.督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还不到位,推动整改落实还不坚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南省委、省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遏制住违规建设和生态破坏;要切实压实责任,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态度推进整改;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河南省高质量发展。

整改措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当好参谋助手,委有关部委、直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及本系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本辖区内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委农办、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县粮油收储中心安监局、南水北调办、畜牧局、县城南特色商业区、县产业集聚区,各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督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认为,全省钢铁、炼油等行业产能不大,不但不过剩,反而供不应求,无需压减产能。这些想法不仅不符合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要求,同时也制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改措施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鲁山实际,积极做好除钢铁、炼油等以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排查整治,实行“一厂一策”制,建立台账,最大限度的化解过剩产能,在招商中严格落实企业准入制,杜绝“两高企业”落地

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3.整改调度、督办工作不够扎实。河南省虽然成立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但很多工作由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的整改办公室推动,导致协调统筹难以到位。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整改进度,未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验收。河南省按月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督察整改情况,整改任务完成率从2017年9月的75%,逐步提高到2018年6月的83%,督察发现,截至“回头看”进驻时,全省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仅64%。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和责任,及时向委、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存在问题整改进度,提出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对“回头看”整改任务协调、调度、督办、检查作用,确保彻底整改。各乡镇对承担的整改任务负属地管理的主要责任,县直单位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承担整改任务的乡镇、县直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15日前

4.问责存在水分。“回头看”期间抽查223名处级干部问责情况,河南省提供清单显示安阳、新乡等地一些干部问责形式为警告、行政记过,而实际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整改措施纪委监委严格督促各单位对干部问责情况进行核查,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内干部问责情况进行自查纠正,并向纪委报备存档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15日前

5.部分地区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2016年督察指出,地方党委研究环保工作很少,河南省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督察中一些领导同志谈到,部分地区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很少主动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常等到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媒体曝光、群众上访才会关注、解决。“回头看”发现,2017年6月以来,信阳委常委会一直未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直到中央领导同志对非法采砂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才于2018年5月27日研究过1次生态环保工作。安阳内黄县党委、政府很少研究环保工作,2018年以来,仅在4月份陶瓷产业园环境污染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才开会研究。

整改措施委、政府落实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环保问题,乡镇、各单位提升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批复信阳淮河干流采砂规划要求采砂船控制在91艘以内,2018年信阳开展淮河干流采砂船清理,发现采砂船达到2072艘,超过规划近22倍,非法采砂泛滥成灾。现场督察发现,淮河干流罗山县境内全线遭到生态破坏,在沿岸遗留几十米至数百米宽的砂带,景象触目惊心;信阳淮河一级支流浉河、竹竿河河滩均因非法采砂而遭到破坏。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摸清全县采砂现状,查清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非法采砂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整治非法采砂场点,做到“三清一平”,即清除船只机具、清除砂石堆料、清除弃渣弃料,实现河床平整,建立健全我县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使我县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牵头单位:县河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二)敷衍整改问题比较明显

7.不作为、慢作为。河南省整改方案提出,在2017年底完成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洛阳、郑州等段的整治,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回头看”发现,2016年、2017年,中央分别下达河南省湿地保护资金4300万元、4400万元,而河南省级财政仅分别投入230万元和210万元,级财政资金投入更少,2016年以来新乡、洛阳级财政均未安排湿地保护资金。

整改措施;林业局积极筹备建立与市级对口的湿地管理机构,组成专业队伍,加大对澎河入库(白龟湖水库)口湿地、入库三河(沙河、澎河、冷水河)湿地、将相河湿地的协调、监督、治理力度,确保湿地项目建设按期完成任务。林业局积极争取国家对湿地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县级财政加大对本辖区内各类湿地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属地乡镇积极配合,强力整治周边环境。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县白龟湖综治办、相关乡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8.工作拖拉不及时。河南省提出全面实施水污染攻坚,并在攻坚方案中列明2017年应完成重点工程237个,实际有72个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推进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省、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未完成的水污染攻坚重点工程进行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牵头的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各乡镇对本辖区2017年水污染攻坚方案中所列重点工程进行自查和整改,组织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碧水保卫战各项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委农办、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气象局、南水北调办、畜牧局、县城市管理局,乡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9.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的存取使用监管,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清晰界定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分步推动解决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问题。“回头看”发现多数地方矿山整治工作无明显进展。新乡卫辉和辉县北部矿山开采生态破坏面积22.04平方公里,其中废弃矿山13.87平方公里,抽查三原线北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情况,一期工程仅完成约一半,其余三期工程仍在规划阶段,明显滞后于整改方案时限要求。另外,三门峡黄河南岸的锦滨矿业公司、锦江奥陶矿业鱼里铝矿等矿区无序开采,破坏裸露的矿山绵延数公里,废渣乱堆乱放;平顶山鲁山县、南阳卧龙区石料企业均未完成整改;安阳殷都区许家沟乡境内安林公路北侧有11家露天矿山企业,矿权整合进展缓慢,矿区剥离裸露长度达3.5公里,没有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生态破坏触目惊心,扬尘污染严重。郑州荥阳、登封存在大量石料开采和石灰生产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常常引起群众投诉和信访。

整改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对鲁山县张良镇石采开采矿区实施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矿山开采、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确保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张良镇及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10.整改不严不实。2016年督察指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但督察发现,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290余个环境问题没有解决到位。

整改措施环保局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26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属地乡镇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辖区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砂石开采、旅游开发、违章建设、生活面源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并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县白龟湖综治办、食药局、交通局、河务局、畜牧局,昭平台水库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三)表面整改问题比较多见

11.部分问题“以停代改”。2016年督察与这次“回头看”重复举报问题达170件,督察组随机抽查21件,发现8件查处不实,占比近40%,涉及焦作、洛阳等多个地。在边督边改工作中,有些干部认为“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

整改措施:对2016年、2018年群众举报件进行全面清查,彻底解决查处不实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12.2016年督察指出,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库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但该公司于2017年1月底建成柴岭赤泥库,又未经环保验收违法投入使用,一犯再犯。

整改措施县环保局负责对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柴岭赤泥库具体验收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确保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13.有的问题“以虚掩实”。河南省“十三五”减煤方案发布后,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虽有下降,但降幅不大,部分地方不降反升,其中三门峡、平顶山两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分别增加272万吨和384万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开展减煤目标考核时,有意规避2015年以后投运火电机组新增耗煤量,导致减煤不实,放松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据督察组调查,2018—2020年全省还将建设投运15台共972万千瓦煤电机组,预计新增耗煤1500万吨左右,后续减煤压力巨大。用煤结构调整推进迟缓。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2.27亿吨,占能源消费比重的7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2个百分点。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

整改措施发展改革委统筹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采取有效措施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用煤结构、能源结构调整。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

(四)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

14.河道整治名不符实。平顶山鲁山县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近26公里,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督察发现,2017年经过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通过的《鲁山县沙河、荡泽河2017—2018年度河道清障疏浚工程实施方案》,名为“清障疏浚”,实为砂石资源开发,鲁山县政府公开拍卖“清障疏浚”工程获利2306万元,2018年又收取砂石料加工销售税款100多万元。8家“清障疏浚”企业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17个加工点,现场施工管理粗放,清洗废水直排河道,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整改措施: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以水源地保护为前提,以河道规范管理为基础,全面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把河道乱象整治好,把河道秩序监管好,把河道生态维护好一是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河湖管理、采砂制砂、环境保护、车辆超载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门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职责、整治标准及整治时限,速开展整治行动;二是全面规范砂石管理秩序。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有关采砂管理的要求,规范我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砂资源总量控制和科学有序开采的原则,切实做好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编制与报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相关要求,严格涉砂企业许可申请、资格审查、环评许可证审批等;健全水利、河务、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县砂石资源整治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三是巩固提升整治工作实效。对标整治要求,凝聚部门合力,切实保障砂资源管理依法、有序、可控。针对工作短板,结合薄弱环节,从法规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转化为规章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牵头单位:县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相关县直部门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五)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5.传统行业整治不到位,结构性污染突出。河南省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6: 47.7: 42.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第二产业高出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8.9个百分点。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分别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94、3.93和2.91倍。

整改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好传统行业淘汰落后、绿色化改造、转型发展等工作。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16.全省铸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入园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郑州上街区峡窝镇晟捷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烟尘直接排放;安阳林州、安阳县等地有铸造企业数百家,多混杂于乡镇村庄内,环境管理水平差。安阳曲沟镇、龙泉镇和彰武街道一带集聚了300多家铁合金及相关企业,检查发现红岩铁合金有限公司冶炼车间浇筑工段无集气装置,车间顶吸装置集尘效果差,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禁止铸造行业新增产能加快铸造行业入园工作制定铸造行业淘汰标准并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做好铸造行业“散乱污”企业整治和铸造行业工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31日

17.河南省采暖季洁净型煤需求量在600万吨以上,目前已形成923万吨的生产供应能力,但推广使用不够,2017—2018年采暖季全省洁净型煤累计销售253万吨,仅占需求量的42.2%;且主要集中于焦作、新乡、洛阳三,占销售总量的54%,产销不均衡的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推广使用、财政补贴、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安监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31日

18.散煤管控不力。督察期间,一些型煤生产企业实名举报,反映河南省推广洁净型煤统筹不够,建设无序,对劣质散煤取缔不力,导致洁净型煤销售不畅,如郑州登封告成镇宏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产能12万吨/年,2017—2018年采暖季只销售洁净型煤2080吨。而焦作一些型煤生产企业煤质超标,甚至采购洗煤产生的煤灰作为生产混料,以次充好,性质恶劣。

整改措施:做好洁净型煤煤质的抽检力度,确保百分之百优质洁净型煤进入市场。加大对非洁净型煤的查处打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禁止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巩固取缔成果。

牵头单位: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工商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31日

19.扬尘管控力度不够,污染贡献居高不下。国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组开展的2017—2018年采暖季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显示,河南7个传输通道城首要污染源均为扬尘,贡献率为17%—65%,其中濮阳和开封的扬尘贡献率超过50%。河南省虽然出台“六个百分百”“一票停工”“黑名单”等扬尘管控机制,但统筹协调不够,精细化水平不高,工作时紧时松。2018年1—3月,7个传输通道城平均降尘量为10.57吨/平方公里·月,“封土行动”结束后次月就反弹到15.58吨/平方公里·月。2018年5月检查发现,4589个施工场地中有2238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比高达48.7%。

整改措施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统筹做好全县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真正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施工标准,重点做好工地施工前期边干边建、后期边拆边建及插土运输期的扬尘污染防治。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路局、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城南特色商业区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组织做好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路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县城南特色商业区、县产业集聚区,乡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部分路段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新乡卫辉、辉县境内国道107、省道306和229等道路车流量大,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群众长期反映强烈,当地居民戏称辉县为“灰县”“吃饭捂着碗,出门蒙着脸,一年吃掉一块预制板”。安阳安林路、原107国道龙安区段、汤阴段,安阳县安楚路、柏庄镇园区等城乡接合部及环城公路道路扬尘问题十分严重。

整改措施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严格落实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保证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道路机扫、洒水保洁频次,充分发挥公路道班的作用,真正做好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重点做好S231、G311、鲁梁路、汇源大道等道路扬尘治理。县城市管理按照示范区管控方案及城市清洁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城区道路及城乡接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市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1.柴油车污染问题突出,机动车监管工作滞后。河南省机动车保有量达2418万辆,柴油车约占21%,重型柴油车约46万辆。全省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年排放量近393万吨,约占全国10%,机动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2.5%、90.6%,污染贡献日益凸显。河南省是少数没有省级机动车污染专门管理机构的省份,多数地和县区无机构、无人员、无装备,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少、超标检出率低、处罚不到位等问题较为常见,机动车污染治理基础差、能力弱,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整改措施研究设置专门的机动车污染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机动车污染监测设备,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编办、县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

22.截至“回头看”进驻时,濮阳全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焦作沁阳是晋煤外运通道城,境内常付路、焦克路每日上路重型运输车辆达2.4万辆,沁阳仅在2018年5月开展过一次机动车尾气路检。一些机动车检验机构主要以营利为目的,检测不严格甚至作假以提高检测通过率。新乡2017年对27万余辆机动车实施了尾气检测,通过率约82%,但对超标车辆均未处罚,仅是要求加好油或简单整改后再次复检通过。全省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中,安阳、新乡、濮阳等尚未按照要求于201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体系。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张官营公安检查站监测点、县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点管理设施、设备和制度,加大对重型车辆尾气监测和对经检测尾气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3.督察认为,河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够,缺少调结构、治污染必须壮士断腕的勇气;责任落实尚有欠缺,压力传导尚不到位,主动担当作为仍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后出现松懈情绪,工作有所松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散煤管控,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运输结构,强化柴油货车污染管控,统筹推进车油路治理;优化用地结构,加强城和道路扬尘管控,强化矿山环境整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防范各类尾矿库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组、土污染防治攻坚组具体协调、调度、督查,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重点任务。直各部门具体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乡镇负责落实本辖区县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县安监局畜牧局、气象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4.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河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河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河南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措施纪委监委组织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征得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意后,按程序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对整改期间落实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委、政府成立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长任组长的鲁山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要事项亲自研究,重要问题亲自解决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统筹推进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夯实整改责任。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对每项整改任务对照梳理,按照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分别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牵头单位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是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都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整改方案,2018年11月3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情况,实行挂账销号、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进度迟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度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日印发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