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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1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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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2014〕48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科技型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县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气象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构建具有先进水平、与鲁山“旅游立县、生态建县、产业兴县、文化强县”战略发展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实施意见》(平政〔2013〕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御气象灾害、保障粮食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等为重点,以气象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一流台站”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总体布局。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现代化的服务需求,建立结构完善、布局合理、技术领先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健全功能先进、保障有力、服务多样化的县、乡、村气象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增强我县气象现代化综合服务能力。强化政府对气象工作的主导作用,完善双重管理体制,建立与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相适应的气象事业结构。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我县“四个一流” 气象台站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全面提升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四个能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事业整体实力接近或部分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测站网布局,构建自动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结合我县气候特征和地理环境,充分考虑城乡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统筹建设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在建设鲁山气象观测站新型自动站、增加称重式降水传感器观测设备,实现云状、云量、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等观测项目自动化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治区域气象灾害监测,增加站网密度,形成间距在5~10公里、布局合理的乡镇、村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络。布设雷电、雾霾自动探测设施,完善气象卫星、天气雷达监测系统,满足各种尺度天气系统监测和精细化预报预警需求。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在全县高标准粮田(万亩方)布设1-2套农田小气候自动观测系统,新增2-3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完善气象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加强移动应急服务系统建设,配备应急调查车、移动气象台,建立农业气象移动应急观测网。将交通、旅游、水利、林业、环境等各类专业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综合观测网总体布局。
(二)发挥气象科技优势,推进现代化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高速宽带气象信息网络,建设以高性能计算机系统为支撑的市级数据处理中心,形成资料传输迅速完整、通信处理高效安全、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的现代化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类气象监测数据和预报预警信息的快速收集、实时处理和及时共享。升级省-市-县气象防灾减灾视频会议会商系统,增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和应急气象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级平台建设,建立气象、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交通、电力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防灾减灾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优化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度。强化县级气象台站预报预警能力建设,集约优势力量,成立县气象台。开展城区、乡镇及重点区域精细化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定量降水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诊断分析、中尺度天气分析能力。完善预报业务流程,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基于GIS(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s)地理信息系统的简称,主要是用来处理和地理位置有关数据的技术。GIS软件的功能有很多。基本的功能就是地图的放大缩小浏览,标注,对于数据的分析,提供决策支持等等。 可以应用在各个行业,比如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管网,气象等等。)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中小河流洪水预警、SWAN(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MICAPS(气象部门决策气象服务信息系统)、乡镇精细化要素预报等预报业务系统。加强交通、旅游、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雾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专业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到2020年,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达到75%、77%,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及以上,30天内天气过程预测准确率达到75%。
(四)服务“三农”生产发展,提升气象为农服务保障力。围绕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利用3~5年时间,在全县初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统筹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气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粮田和烟草气象科技示范园区,布设自动气象监测设施,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农业气象影响评估、农用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等,开展面向农业种植大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直通式”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建设,健全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县级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完善人影作业标准化炮站功能,提高作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素质,科学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和消雹、防雹作业。加强农业气象科研开发,促进农业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增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构建覆盖乡村、有效联动、信息互通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信息发布与传播网络,各通信运营企业、媒体、社会单位要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免费发布“绿色通道”和决策气象服务手机短信免费发布机制。统筹推进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建设工地、农村、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到2015年,实现全县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在全县100%的乡镇建设气象信息服务站,全面推进标准化气象防灾减灾乡镇、村(社区)建设。在100%的行政村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气象信息员培训管理,为其配置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六)坚持服务需求牵引,强化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以气象服务需求为牵引,加大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产品开发,建立敏感行业致灾气象条件指标体系。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影响评估,构建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系统。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应对研究、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及精细化气候资源区划工作,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要求,推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市规划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击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七)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四个一流”气象台站建设。以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四个能力”为核心,以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为原则,以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推动鲁山“四个一流”气象台站建设。统筹考虑我县城乡发展规划,突出气象服务工作重点,有力推进鲁山气象观测站改建和鲁山气象防灾减灾指挥系统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效益,提升我县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气象现代化水平。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实施《鲁山县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对当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建(构)筑物、树木进行限期整改,力争用1-2年时间使我县气象探测环境达标。
(八)强化气象社会管理,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建立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各项气象行政许可制度。推进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基层气象机构设置,推动基层气象机构人员编制、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培养,建立基层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大气象科技投入,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精细化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农业气象、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气象自动观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的攻关研究。大力普及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知识,依托气象台站和各类科普场馆、文化场所、宣传专栏等建设气象科普平台,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增强社会公众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县政府牵头,成立县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由气象与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农业、林业、水利、安监、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组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统筹规划,推进资源共享,搞好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协同发展。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指导和督办,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财政部门要做好气象现代化建设配套资金的筹措,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规划部门要做好基层气象“一流台站”建设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气象新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按划拨方式及时供应;住房城乡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及时接收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报建和审批等工作;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做好气象项目与农、林、水项目的有机结合;公安、通信部门要实现气象信息网络与市110应急指挥中心、公安局信息网络系统相连接,建设气象信息一体化发布平台;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开展好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二)建立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我县气象现代化协调发展,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统筹考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将建设项目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大力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风险评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人工影响天气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准备监督检查、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预报预警统一发布、行业气象管理等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四)全面推进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以加强气象社会管理、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业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的县级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为农服务等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要明确气象服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层气象服务组织基础。
(五)切实加强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气象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综合性的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提高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气象现代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出台保障措施,统筹气象现代化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定期研究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效益。建立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定期、不定期开展气象现代化建设督查。气象、统计等部门要研究制订我县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气象现代化进程的监测、评估。气象部门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督查排名等方式,了解气象现代化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气象现代化建设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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