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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鲁山县广播电视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

2018年度鲁山县广播电视局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鲁山县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一、部门概况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是主管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正科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137人,实有人数197人,退休人数60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内设办公室、新闻制作部、文艺部和保卫稽查股。

二、主要职责

根据鲁政办[2013]15号关于印发《鲁山县广播电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鲁山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法规、制度、标准和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三)负责全县有线电视事业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组织推广应用,促进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五)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人事劳资、计划财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的精神文明建设。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

第二部分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985.12万元,支出总计985.1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62万元,减少14.62%。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24.9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收入合计98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支出合计9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万元,占96.43%;项目支出35.12万元,占3.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4.1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69.63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24.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2.93万元,占8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79万元,占10.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46万元,占2.89%;住房保障(类)支出37.95万元,占3.8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广播电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7.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鲁山县广播电视局预算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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