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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鲁山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鲁山县科学技术局1个行政单位,以及鲁山县地震局和鲁山县科技开发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科技规划与措施;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教兴县战略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
2、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统一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5、负责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6、负责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县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全县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的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
7、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试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的规划和计划。
8、研究全县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措施;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9、协调、指导、组织、制定我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和计划,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
10、归口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规范、维护技术市场秩序;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宣传等工作。
11、制定并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及规划,指导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2、研究制定推动全县非国有科技实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国有科技.实业的科技立项等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3、管理鲁山县地震局,鲁山县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工作。
14、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县科教兴鲁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工作任务。
15、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入总计702万元,支出总计7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调工资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18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入合计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支出合计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占28.77%;项目支出500万元,占71.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0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万元,补助支出减少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万元,占2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万元,占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4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10万元,占1.4%。,事业发展专项支出500万元,占7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事业发展专项支出5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4万元。与2018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商品支出。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末,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