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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鲁山县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鲁山县委组织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含鲁山县委组织部本级。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提出关于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有关工作;指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直有关单位股级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重要岗位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及安置事宜。
3、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意见。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检查和落实;研究加强对全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股级以上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协调市委组织部做好干部调训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状况,参与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检查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负责选拔、管理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工作;协助市委管理全县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负责选派、配备科技副乡(镇)长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委、人才、政协、群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法院、检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
9、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干部档案的宏观管理。
10、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总计382.8万元,支出总计38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3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8.3万元,本年新增临时性项目资金3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收入合计3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支出合计3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8万元,占71.26%;项目支出110万元,占28.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2.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8.3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3万元,本年新增临时性项目资金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34万元,占68.8%;培训支出65万元,占16.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2万元,占10.87%;住房保障(类)支出12.8万元,占3.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82.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鲁山县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