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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

2018年度鲁山县商务局及鲁山县商务稽查大队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鲁山县商务局1个行政单位,以及鲁山县商务稽查大队1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商务局为行政正科级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全县内、外贸易和有关经济领域合作、现代服务行业、招商引资、进出口业务管理、对外开放等行业发展战略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商务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股,商贸改革与服务管理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与技术协作股,外贸投资促进与对外开放服务股。

鲁山县商务稽查大队主要职责是:

鲁山县商务稽查大队主要职责是商务流通,市场监管,成品油市场管理。

第二部分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收入总计261.7988万元,支出总计261.7988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2379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30.7724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20.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9.779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收入合计261.7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1.79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支出合计261.7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988万元,占86.82%;项目支出34.5万元,占13.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1.798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6.2379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7724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20.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9.77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1.7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2988万元,占86.82%;项目支出34.5万元,占13.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2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3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商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1.798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6.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鲁山县商务局没有大型项目建设工作2018年,鲁山县商务局没有大型项目建设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商务局部门预算2018年公开表

 

商务局部门预算2018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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