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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预算公开
2018年度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指本级预算。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鲁山县工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
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部分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计9628052元,支出总计9628052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4465元,减少14.97%。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减少11329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553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53626元,项目支出减少563200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96280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28052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9628052元,其中:基本支出9240252元,占95.97%;项目支出387800元,占4.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628052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694465元,减少14.97%。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支出减少11329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553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53626元,项目支出减少5632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6280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65324元,占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2185元,占11.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7375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423167元,占4.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40252元,其中:人员经费78000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024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实有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3.1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5万元,其中20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为政府采购工程维修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7.2万元。2018年,鲁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车12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