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32/2018-0006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以往年度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18年度鲁山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公示
2018年度鲁山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1个行政单位、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鲁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3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本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渡口、码头等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交通有关的投资、信贷和其他相关规定。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的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勘察设计、造价定额、建设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救灾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8、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10、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和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实施与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鲁山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2、负责辖区内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辖区重大执法任务,承办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鲁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
负责维护好本县客运、货运、维修、驾驶员培训及城市客运市场秩序;
承担公路运输服务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及物流、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
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完成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主要职责是:
1.负责鲁山县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方面的具体工作。
2.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制订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标准、规定;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 设规划。
3.经授权,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负责建设程序、建设质量、工程进度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等。
4.承办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有关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总计2927.30万元,支出总计2927.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5.94万元,减少17.1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3.90万元,项目资金减少629.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无基本建设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合计2927.30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支出2927.3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支出合计292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40万元,占52.42%;项目支出1392.90万元,占47.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927.30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05.94万元,减少17.1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3.90万元,项目资金减少629.8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无基本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27.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2506.32万元,占85.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7万元,占8.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49万元,占2,44%;住房保障(类)支出95.32万元,占3.2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4.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41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打算购置执法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6.6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减少 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49.2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鲁山县交通运输局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