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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次数:

2018年度鲁山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2个,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微机室、投资统计股、农业统计股、商业统计股、社会科技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8个行政单位,以及鲁山县普查中心、鲁山县统计执法队、鲁山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3个事业单位,以及鲁山县社会经济调查局。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第二部分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206.41万元,支出总计206.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1万元。其中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6.2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206.41万元,其中,本级安排财政拨款206.41万元,无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支出合计206.41万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无安排专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6.41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2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6.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04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万元,占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7万元,占3.7%;住房保障(类)支出10.27万元,占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鲁山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28.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鲁山县统计局年初预算无安排专项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鲁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统计局部门预算2018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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