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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公开说明
2018年度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努力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扶贫攻坚任务,确保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围绕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内引外联和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
3、搞好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统一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年度项目搞好筛选、考察、评估、论证、汇总申报及建档立卡工作。
4、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摸清贫困底子,掌握贫困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5、搞好国家、省、市、县对口扶贫单位的联络,组织考核帮上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6、搞好全县扶贫资金的实施和使用效益的跟踪检查及招标、议标、报账制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扶贫政策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同时,配合银信部门做对到期、逾期扶贫资金的回收再贷工作。
7、积极搞好与发达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大力引进技术、信息、人才和资金,开发本地资源,加快脱贫步伐。
8、及时总结和推广扶贫开发,对口帮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抓好典型,点面结合,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扎实开展。
第二部分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11784.44万元,支出总计11784.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18783.13万元,减少61.45%;支出减少2530.14万元,减少17.68%。主要原因: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扶贫项目资金存放于县财政,不再存放于我单位,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具体使用方案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为准。同时,2018年及以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单位不再管理,不需在我单位报账,所以项目资金不再下达我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合计1178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4.4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支出合计1178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4万元,占0.87%;项目支出11682万元,占99.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784.44万元。主要原因: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山县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扶贫项目资金存放于县财政,不再存放于我单位,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具体使用方案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为准。同时,2018年及以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我单位不再管理,不需在我单位报账,所以项目资金不再下达我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78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2万元,占0.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7万元,占0.03%;农林水支出11762.9万元,占99.82%;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0.0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活动接待,扶贫工作量较上年增大。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共组织对4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348.9万元。2018年,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拟组织对15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784.4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鲁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