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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瓦屋镇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鲁山县瓦屋镇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4月10日在镇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鲁山县瓦屋镇财税所 许中心
各位代表:
受镇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瓦屋镇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纪委的监督支持下,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生态建设和扶贫攻坚为主线,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镇经济社会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圆满完成镇人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1、公共财政预算
镇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全镇公共财政收入基数为70万元,计划数为150万元,实际完成200万元,为预算的133%,增收50万元。其中:国税税收完成89万元,占年预算的112%,增收9万元。地税税收完成86万元,占年预算的143%,增收26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5万元,占年预算的250%,增收15万元,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29.07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51万元(三会一部扣款),总支出为824.56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510.19万元;
2、 财政事务22.3万元
3、 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
4、 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7.55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5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
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1.3万元;
8、 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
9、 农林水支出111.26万元;
10、 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
11、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5万元
12、 住房保障支出14.4万元;
各位代表,2014年,财税部门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千方百计抓收入,统筹兼顾谋发展,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各项民生政策得到较好落实,重点项目得到较好保障,经济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财政增收后劲不足;保工资、惠民生等刚性支出政策不断出台,基本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项事业发展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还较高;乡镇发展不均衡等。这些问题,我们已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起始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关键之年。编制好年度预算,对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理财,促进美丽瓦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2015年镇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预算法对财政收支编报口径的新规定和镇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从2015年起,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告口径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包括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本级支出、上解上级等项目,全面反映镇本级预算各项收支情况。上级补助收入按县财政提前下达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镇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镇人大常委会审批。
(1)收入安排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税收收入91万元,其中国税收入1万元,地税收入9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镇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支出安排
2015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4.33万元。其中:
1、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216.33万元;
2、 财政事务支出30万元;
3、 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
4、 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8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
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
8、 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
9、 农林水支出132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
11、 预备费12万元;
各位代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保障民生、支持镇域经济提档升级,是财税部门职责所在。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解放思想,积极应对,奋力拼搏,确保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瓦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