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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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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6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魏卿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鲁山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专题汇报,请予审议。
一、2016年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人大各项决议,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发展举措,应对困难挑战,破解发展难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2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4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97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增长4.6%(比上年同期,下同)。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5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8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375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79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8027万元,政府债券收入13648万元,上年结余4221万元,调入资金16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669万元,全年收入总计为336843万元。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33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债券还本支出2548万元,上解支出10733万元,补助乡级支出26327万元,调出资金426万元,年终结余3435万元,全年支出总计为336843万元。年终结余,减结转下年支出9760万元,滚存赤字为63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14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上述县本级决算收支数,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县本级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323万元,主要是上级财力补助增加。总支出增加323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国债转贷资金本息扣款上解等。
2016年,上级对我县转移性补助与年初预算相比,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含返还性收入)增加280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1072万元。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全部按规定安排使用,可支配财力重点安排了工资、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和民政、社保、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支出。对乡级转移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405万元,主要安排了基层组织建设三项经费、通村公路上级补助以及工资制度改革增发工资等支出。
预备费安排6850万元,实际支出6850万元,其中:县级安排支出5553万元,补助乡级支出1297万元。县级主要安排了扶贫开发县级配套资金1300万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廊道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尧山-中原大佛景区5A迎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600万元,311国道八里仓至库区段扩宽部分征地拆迁费用300万元及其他新增急需支出项目等。
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安排以前年度结转项目1365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43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760万元,当年结余减结转下年支出后滚存赤字6325万元,比上年减少1514万元。
预算周转金年末余额为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上年结转2319万元,全部调入当年预算统筹使用。当年超收收入24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0万元,合计1544万元。安排结算支出事项30万元,剩余1514万元。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加强市县财政赤字管理的通知》(豫财预〔2017〕207号)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部调入消化赤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8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7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44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28万元。
基本建设类支出22561万元。其中:保障房建设49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549万元,农村公路建设4406万元,产业聚集区建设2740万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0万元,异地扶贫搬迁1464万元,安全饮水912万元,以工代赈项目160万元,县医院中医院新区建设1600万元,四岗至五里堡转盘道路改造2100万元,三里河至八里仓道路改造281万元,四岗高速出口扩宽改造550万元,老城大街和花园路改造1000万元,城南新区路网工程1500万元,旱厕改造及环卫设备购置140万元等。
教育支出73027万元。落实了“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以及特岗教师补助、原民办教师养老补助、贫困地区教师工作津贴等政策,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支持幼儿园、重点高中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科学技术支出676万元。重点支持了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升级改造、科技富民、优质农产品推广等。
农林水支出48489万元。落实了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支持了新型农村社区、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持了扶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动植物疫情防治、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等,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991万元。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改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了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等政策,支持完善了离休荣军医疗费报销机制,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22万元。落实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流浪人员、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提高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妥善解决退伍士兵、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等。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243万元,为预算的116.3%,增长49.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86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7%,增长51.7%。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243万元,为预算的116.3%,增长49.4%。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16242万元,上年结余2845万元,调入资金4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300万元,收入总计72056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43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2.7%,增长53.5%。加上解支出332万元,补助乡级支出4388万元,调出资金1640万元,年终结余11396万元,支出总计72056万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因我县县属老国有企业全部处于待破产关闭状态,新成立国有企业组建后,正在进行资产注入,正常经营刚刚起步,没有产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暂时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771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9.8%,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42634万元,收入总计为10540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688万元,为预算的91%,增长7.4%。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52717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195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139万元。
上述社保基金决算数,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16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76108万元(不含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和隐性债务),其中:一般债务58808万元,专项债务17300万元。控制在市政府核定的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92945万元(一般债务限额756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300万元)以内。按照现行债务风险规定口径测算,我县2016年底政府一般债务率预计为42%,专项债务率预计为30%,债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按偿还责任划分:政府债务65976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031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101万元。按债务来源分:地方政府债券60776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8729万元,外国金融组织借款4651万元,其他借款1952万元。按债务形成原因分:存量债务45160万元,新增债务30948万元。
我县存量债务主要为2014年12月底前经审计锁定的债务和2015年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债务主要为2016年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全部按规定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置换债券2548万元,全部按规定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新增债券284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产业集聚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县一高图书楼建设、县医院新院区病房楼建设、老城大街和花园路道路改造、四岗至五里堡道路改造、三里河转盘至八里仓交叉口道路改造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上述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数相比,增加834万元,主要是世界银行五期扶贫借款834万元的政府债务在债务管理系统漏登,与上级财政对账后予以补录。
(六)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2016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433万元,加上年结转2005万元,合计20438万元。根据我县实际,重新拟定统筹使用方案,重点用于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环境治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等民生项目,当年实际安排支出11605万元,结转8833万元。通过盘活治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根据财政部规定,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不列入当年预算收支,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
2016年,我们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着力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完成较好,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民生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财政保障能力明显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改革与管理需要持续推进。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乡两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9159万元,实际完成34842万元,为预算的50.4%,增收35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1.3%。县乡两级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9609万元,执行中,加上级新增专项转移支付34392万元等,截止6月底,年度预算为284001万元,实际支出171964万元,为预算(指年度预算,下同)的60.6%,增支12210万元,增长7.6%。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194万元,实际完成30835万元,为预算的51.2%,同比增收3520万元,增长12.9%。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0835万元,执行中,加上级新增专项转移支付34392万元等,截止6月底,年度预算为265227万元,实际支出162312万元,为预算的61.2%,同比增支14327万元,增长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220万元,实际完成18480万元,为预算的41.8%,同比增收14694万元,增长388%。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8657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追加475万元等,截止6月底,年度预算为59132万元,实际支出36016万元,为预算的60.9%,同比增支9813万元,增长37.4%。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220万元,实际完成18480万元,为预算的41.8%,同比增收14694万元,增长388%。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220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追加475万元等,截止6月底,县本级年度预算为58695万元,实际支出35643万元,为预算的60.7%,同比增支10461万元,增长41.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3150万元,实际完成40440万元,为预算的55.3%,同比减收2481万元,下降5.8%。下降原因主要是社保基金征管体制变更,参保人缴费习惯与新的缴费渠道尚不适应所致。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62979万元,实际完成24100万元,为预算的38.3%,同比增支1269万元,增长5.6%。
(四)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止6月底,上级下达我县一般置换债券207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偿还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本金。核定下达我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4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100万元,专项债券433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沙河治理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按照预算管理办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五)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截止6月底,我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0102万元,加上年结转8833万元,共计2893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各单位经常性项目支出10789万元;剩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原建项目后续支出及新增急需项目支出。
(六)上半年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依法加强综合治税。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半年落实政策性减免税款9655万元,退税939万元。及时调整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收征管,全面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实现时间过半收入过半目标。
2.统筹各种资金,提高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压缩10%;强力统筹财政存量资金、结转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各项资金,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扶贫开发等重点支出能力。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及“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以有限的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与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上半年民生支出达1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211工程”建设支出得到有效保证,脱贫攻坚、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沙河治理、城南新区建设等项目顺利实施。
PPP项目有序推进。将相河治理、城区供水工程和鲁平快速通道、大西环等项目,总投资约25.4亿元,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牛郎织女文化产业园、沙河一期等项目正在按规定程序积极推进。
3.规范管理,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部门预算制度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面公开,“阳光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预算资金运行更加安全高效。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政府债务通过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开展扶贫等涉农资金专项检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预算执行更加严格,预算约束力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县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经济举步维艰,组织收入面临重重困难,支出压力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一是受全面“营改增”等税收政策调整、县域骨干企业经营困难、房地产形势严峻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且收入质量不高。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空前突出。目前主要包括:工资改革、养老改革、公务用车改革等政策需要执行,扶贫、环保、消防等上级责任目标县级配套资金需要落实,重点项目支出亟需财政资金支持等等。三是支出进度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和上级追加资金用款计划,预算额度无法及时下达。财政已拨付资金,由于项目实施进度慢等原因,在部门大量沉淀。6月底,部门结转资金超过13亿元,其中:以前年度资金6亿元,当年资金7亿元以上。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们将继续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完成预算收入目标。围绕收入目标,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重点开展问题楼盘整治活动,抓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入库。同时,完善以铝土矿为主的资源税代扣代缴工作,抓好郑万高铁、郑西高速等重点项目税款征缴,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努力增加税收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加收入规模。加快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切实加大出让金征收力度。多措并举,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不予支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是统筹资金,保证预算执行。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头等大事,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要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部门存量资金监督检查,对年内不能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收回,支持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项目支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要统筹扶贫整合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保证精准扶贫等重点项目支出。三要统筹安排上级新增可支配财力,适时落实工资改革、养老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等政策,除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定员定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建立县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专项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县对乡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构建涉企、涉农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形成约束机制。拓宽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建立健全财政中长期规划、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五是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县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情况,接受县人大监督。逐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实现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面规范公开,接受政协、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实现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我们一定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平安幸福新鲁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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