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鲁山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3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鲁山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鲁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鲁山县城西部清南路和友谊路交叉口西北角

 

河南双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18649.8m3,总建筑面积10760m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60m3,其中住院楼4698m3,门诊医技综合楼2670m3,行政生活保障用房1392m3,磁共振成像装置等单列项目用房500m3,地下建筑面积1500m3。设计床位150张。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污水处理、大门围墙、给排水、电气、热力、消防等配套工程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加强机械通风,在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有效吸收过滤汽车尾气。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进入1座处理能力7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A/O法处理工艺+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鲁山县利民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陕州区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由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收集后交由专门处置单位处置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与格栅渣经消毒处理后,污泥脱水压滤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设置减震基础,安装隔声罩,限制车速、禁止鸣放喇,避免人员高声喧哗等措施。

 

附件:

鲁山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11.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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