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鲁山尧舜建材有限公司鲁山县熊背乡民采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尧舜建材有限公司鲁山县熊背乡民采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157165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
1 | 鲁山县熊背乡民采矿区生态修复项目 | 鲁山尧舜建材有限公司 | 鲁山县熊背乡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鲁山尧舜建材有限公司拟对鲁山县熊背乡乡域0.68平方公里内共治理17个地块的民采矿区废弃堆积物进行清理及生态修复治理建设,恢复耕地120亩,恢复林地900亩。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消除熊背乡民采矿区堆积物及陡峭边坡滑坡,塌方灾害隐患,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04万元。
|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渣堆清运处置一次筛分和破碎、二次筛分分别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可达到99%以上,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施工营地仅提供住宿,就餐由附近村镇饭店配送,厕所采用旱厕,生活污水经收集暂存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直接用于降尘,无废水外排。雨水:完善施工场地内临时排水系统,并在施工场地四周设截水沟防止雨水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各种机械消声减振、设立隔声屏障。合理施工布局,同时禁止夜间施工、运输,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围及运输路线沿线居民的影响。 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经收集后用于后期覆土绿化,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 生态环境: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防止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施工应尽量避开植物生长期,以减小对生物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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