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开展反对家庭暴力集中宣传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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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鲁山县在县宣传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集中宣传日活动。副县长李新杰到现场指导。
李新杰指出,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各成员单位、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积极履行反家暴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全县反家庭暴力工作。要注重预防,强化职能,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反家暴宣传和培训,不断扩大反家暴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反家暴法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受理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反家暴知识,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30块,现场接受市民咨询300余人次。(廉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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