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决定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正式召开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莲叶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敏、李留根、王国锋、许杰出席会议。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叶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姚金锋,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委室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4日正式召开。
  会议决定接受彭清旺、王献春辞去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于伟辞去鲁山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副主任职务,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李丽莉为鲁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向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关于代表变动暨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代表团组建意见及正副团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值日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关于议案的提出、审议和办理的规定(草案),总监票、监票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李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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