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0号)

发布日期:2020-02-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行业和单位防控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现就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返岗信息登记。建立单位职工健康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准确掌握职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对所有外地返平职工一律按照防控规定实行居家观察,观察期满无异常情况的,方可上班。对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如非工作必须,劝其暂时不要返平,实行网上办公或提前休假。

二、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职工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每日上下班检测体温,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症状,立  即向属地防控部门报告。单位职工居住比较分散的要安排宿舍,减少人员流动;对职工居住相对集中的,要提供通勤车接送,通勤车要采取隔座乘车、错峰接送等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严格落实单位封闭式管理。除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必需品外,严控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单位。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每日定时通风换气,对电梯、扶手、门把手、垃圾箱等公用设施定时消毒。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暂停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工作会议严控人员和时长。

四、严格落实分散用餐要求。单位餐厅必须落实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和错峰用餐,每次用餐前必须进行通风、消毒。没有餐厅的单位提倡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减少用餐人员聚集。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单位复工复产前做好供水、供电、空调设施和电器电路、危化品储存等安全检查,加强办公场所、车间、仓库、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排查,严格生产规程,确保劳动防护和安全监管到位。

六、严格落实职工教育管理。各法人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自觉服从所在村(社区)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由市指挥部通报所在单位,责成单位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守纪律、走在前、作表率。

七、严格落实物资供应保障。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水、电、气、煤、油、运等生产要素供需状况动态监测,切实为单位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八、严格落实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各法人单位承担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法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检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法人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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